规范治疗,无需谈“核”色变

文章来源: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9-07-03

  咳痰、发热是肺结核典型症状


  肺结核病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大多由轻渐重,由不明显到明显,逐步发展,且肺结核病传染性最强时常在其未被确诊时,多数患者早期症状轻微,常不引起注意。许世阳介绍,肺结核初期症状与多数呼吸道疾病症状类似,因而很容易被人忽视,当人们感染结核并出现咳嗽、咳痰、发热时,有可能会被误认为感冒、气管炎等疾病,因此贻误治病最佳时期。因此,市民一旦有肺结核有关症状如咳嗽、咯痰、气喘、低热、全身无力两周不好时,应到专业医疗机构做有关肺结核的检查。


  许世阳提醒市民,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是预防结核病的有效方法,房间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同时,保持良好的饮食和锻炼习惯、注意劳逸结合也很重要。“肺结核患者一般在午后开始发低烧,具有规律性,很容易与普通发烧患者区分开来。因此一旦出现午后低烧、咳嗽的现象,就要提高警惕了。”许世阳说。


  肺结核诊治有减免政策


  为了加强全国结核病疫情的管理,卫生部已将肺结核病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管理。目前,肺结核病可疑者与肺结核患者都可被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专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统一的检查、督导化疗与管理。


  目前,我市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X光胸片和痰涂片检查实行免费或者减免政策;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则免费提供国家统一方案的抗结核药物。怀疑自己有结核症状的市民可前往当地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咨询、检查、诊断和治疗,那里提供免费的结核病诊断和抗结核药品。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肺结核病诊治优惠政策不受户籍限制,患者应尽量留在居住地完成全程治疗,如必须离开,要主动告知主管医生,到达新的居住地后,则要主动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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