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创建“无烟单位”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及《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标准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加大措施推进,创建良好的无烟环境,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创建目标
到2020年10月底,达到“无烟单位”创建标准。
三、任务分工
(一)完善控烟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医院控烟工作组织,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医院控烟管理制度和控烟考评奖惩制度。(责任科室:宣传科)
(二)加强院区控烟措施。完善院区内禁烟标识,在各建筑物入口处、候诊区、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梯、电梯等区域张贴禁烟标识;禁止医院工作人员在院区内吸烟,坚决杜绝工作人员穿隔离衣在室内吸烟。全院职工(包括保安人员、保洁人员)要积极劝阻患者及家属,确保室内场所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现象,做到完全禁烟;在院区内适宜位置设置吸烟区,明确指引标识。(责任科室:宣传科、总务科、保卫科)
(三)设立控烟督导员及巡查员。保安人员为医院控烟督导员,保洁人员为医院控烟巡查员,加强对控烟督导员及巡查员培训,完善培训记录和监督记录。(责任科室:总务科、保卫科)
(四)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院报、网站、微信平台、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及社会大众参与控烟行动。(责任科室:宣传科、团委)
(五)明确职工劝阻吸烟责任义务。开展控烟知识培训活动,积极帮助职工戒烟,医务人员要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对医院门诊及住院患者要主动询问其吸烟史,并对吸烟者进行戒烟干预。(责任科室: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公共卫生科)
(六)设立戒烟门诊,提供戒烟服务。有戒烟门诊和戒烟医生,设有戒烟咨询电话并有工作记录。(责任科室: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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