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廉洁纪律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背廉洁原则、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从事不正当行为的行为。这类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和行政效能,破坏了公共利益和公共财产,危害了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和形象。
违反廉洁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廉洁纪律典型案例分析
警示案例一
“双百”院长—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
2014年9月,党组织收到多条线索和强烈的群众反应,称王天朝涉嫌严重的违纪违法。
何为“双百”,即100套房产,100个车位。这些房产和车位全部来自于医院内为职工盖建的住宅小区中。当王天朝在为住宅小区招募合适的房地产商时,仁贤地产的老总便私下找到他,并承诺给他好处。
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决定翻新,并扩建一个新园区时,王天朝利用职权插手招标,选中给钱最多的一个。在2007年,某公司的总经理张某某先后七次找到王天朝,支付“感谢费”,共计800余万元。
在入主医院的十年里,医院党委和纪委被他架空,将弄权贪污的触手,伸向了医院的每个角落,俨然成了一手遮天的“土皇帝”。
问题分析
王天朝的问题在于利用职务之便来获取大量的不义之财,这种贪婪腐败的恶劣行为决不能姑息原谅,身处高位所获得的权利必须要规范合理使用,要严格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不要妄想去触碰法律的“红线”,按照规矩做事,为人民做事才是领导者的责任,被一己私利蒙蔽双眼,追求财富最终会遭到反噬。
警示案例二
辽宁省凌海市右卫镇防保站原站长、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孙亮
2015年1月至2022年12月,孙亮在担任防保站站长兼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擅自决定以公共卫生下乡督导补助、春节假日值班费、夜班费等名义给其本人、防保站工作人员和卫生院在编在岗职工发放各类补助,共计9.67万余元。经查,孙亮还存在违规收受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出入私人会所;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重大问题。
2024年3月,孙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问题分析
案例中辽宁省凌海市右卫镇防保站原站长、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孙某出现了严重的渎职行为:违规发放补贴。
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私自分发国家财产,其担任防保站站长兼中心卫生院院长,擅自决定以公共卫生下乡督导补助、春节假日值班费、夜班费等名义给其本人、防保站工作人员和卫生院在编在岗职工发放各类补助,共计十万余元,违反了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严重损失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警示案例三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受贿案—刘学鹏
2020年底,四川省资阳市委巡察组在对资阳市人民医院开展巡察期间,发现2014年到2017年的3年多时间里,医院时任党委书记刘学鹏外出参加各类培训高达59次,累计报销各项费用20多万元,且很多培训和会议与其业务工作毫无关系。资阳市纪委监委随即按程序初核报批,对刘学鹏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2007年至2018年期间,刘学鹏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资阳市人民医院建筑工程招投标、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采购、供应合同续签、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30余万元人民币。其中,2011年至2018年,刘学鹏为某医药公司股东向某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租赁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3年2月,向某承诺送予刘学鹏好处费100万元,为掩人耳目,分别向刘学鹏出具两张各50万元的“借条”,并约定陆续偿还本金及“利息”。2013年3月至2018年11月,刘学鹏收到向某“还款”共计186.5万元。
2022年8月,刘学鹏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并被取消享受的待遇。2022年12月,刘学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全部追缴。
问题分析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医院院长刘学鹏,为了实现“财富自由”,收受贿赂千万,最终走向深渊。
贪污腐败之行为,于国于民都是“毒瘤”般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是社会发展的绊脚石,是社会进步的拦路虎。
他说,“每当药商老板找我合作,给我许愿好处,次数多了,我就慢慢开始有了一种淡淡的‘期盼’。什么钱都想要,从骨子里散发出了腐败的恶臭,那时的我已经无可救药!”
刘学鹏通过逾越纪法的“红线”得来的所谓“繁花似锦”终究不过是“过眼云烟”,处心积虑贪来的不义之财也不过是“镜花水月”,作为院长及书记,该做的是为民着想,为民谋利,为民谋幸福,而非为一己“财富自由梦”,以权揽财,腐蚀社会,成为社会之蛀虫!
廉洁必行,拒腐防变
“廉洁从政,防腐拒变”是公职人员应尽的神圣责任。廉洁不仅体现了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和良好作风,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治理效能。在反腐倡廉的号角下,我们要牢记“廉洁必行”的宗旨。
廉洁必行,防腐拒变;意味着公职人员要保持清正廉洁,不得触碰法律底线、道德红线。只有如此,才能赢得民众的信任和尊重,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廉洁必行,是对权力的自我约束,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
“廉洁必行,防腐拒变”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态度和行为准则。公职人员应坚守廉洁之志,以身作则,以廉明之风影响他人,构筑廉洁政治生态。唯有廉洁之人,方能成就廉洁之政、廉洁之社会。
让我们共同呼吁,每位公职人员都应牢记“廉洁必行,防腐拒变”的理念,时刻警醒自己,严守廉洁底线,做到廉洁从政、清正廉洁,为社会的发展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